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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本科课程选修的实施细则(试行)
时间:2011-06-29 10:40:22 来源: 作者: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21号令)文件要求,为完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本科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稳步开展教学计划所规定的选修课程教学工作,形成学生合理的知识与能力结构,适应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特制定《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本科课程选修的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课程选修的实施细则》)。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条                选修课程的类别。选修课程分任意选修课(含校开公共任意选修课、院开公共任意选修课和个人任意选修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职业定向选修课。职业定向选修课程必须接主修方向在规定模块内选修。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条              选修课程的资源。校开公选课、院际互选课、院内选修课(含院内公选课、专业方向选修课和职业定向选修课以及学生作为任意选修课程的院内其它专业课程)。学院鼓励学生在时间允许前提下自主选择院内其它专业课程作为个人任意选修课程。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条              选修课程的程序。在学院选修课程资源范围内,学生自主选择,学院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    学院在每学期末提供课程选修资源及名额供学生选择。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根据选修报名情况分插班、组班等方式组织教学。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学生报名数超过规定限额,则在有监督情况下按随机方式抽签决定选修名单。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 学生在开始选修课程学习的第一周,可以申请退选。第二周以后不得退选,即使考核成绩不合格,也认定为选修了一门课程。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条  选修课程的限制。学生选修课程受学习时间、学分、选修人数、教学成本等方面的限制。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  学生选修课程必须有时间保证该门课程的学习。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 学生每学期含选修课的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30学分。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    院内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低于40人、院内专业方向选修课和职业定向选修课低于20人,学院不承诺组织教学。学生可以考虑其它选修形式并承担相应费用。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    学院允许学生多选不超过总学分的5%、即不超过9学分的课程。无论学生选修成绩合格与否,累计选修学分数超过此限制,学院原则上不同意学生的选修申请;若学生坚持选修,学院则按教学成本收取课程选修费用。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条 选修课的受理。每学期前3周内,通过个人网上选课或通过班集方式、个人方式向所在系及选修课程资源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系初审后报院教学工作部审核;院教学工作部与选修课程资源所在单位协调,并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院内公共选修课程由院教学工作部直接组织实施,院内专业选修课程由各系组织实施。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六条        专业限定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按《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课程复考、重修留级的实施细则(试行》)处理;任意选修课程考核不及格者,不进行复考,按重修或重选处理。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七条 本《课程选修的实施细则》学院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djR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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