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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认定自考第二本科专业 成绩和学分的办法
时间:2011-11-23 18:54:50 来源: 作者:

根据《省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印发〈贵州省高职高专教育与自学考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黔招考自〔20083号)、《贵州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报考自学考试第二本科专业实施办法》(校发﹝200822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可申请免考的课程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凡参加自考本科专业的我院在校本科生,院内相应的公共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等考试合格,可按省招考中心及贵州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向贵州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申请免考。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学院对自考成绩的认定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自考本科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如自考本科专业与普通本科专业相同,可充抵普通本科专业专业选修课程及职业定向课程相应学分;如自考本科专业与普通本科专业不同,可充抵普通本科专业职业定向课程和任意选修课程相应学分;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自考本科专业部分成绩合格,名称相同的课程可充抵普通本科专业专业选修课、职业定向课和任意选修课学分;名称不相同的课程可充抵同类别的任意选修课学分。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充抵课程的成绩,按自考本科实际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学院对自考成绩的学分认定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充抵课程学分按学院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方式认定。充抵整个模块的,计该模块学分;充抵专业选修课程的,按该课程的学分计;充抵任意选修课的,按每门课程2学分计;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相同课程在学院教学计划中只能认定一次。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充抵课程成绩及学分认定程序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学生申请。学生于第七学期末至第八学期中期向学院提供自考成绩原件及充抵课程与学分的申请书;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各系初审。教学秘书初步审查,系主任签署审核意见;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学院认定。学院教学工作部审定后,由该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下发正式通知。eBO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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