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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管理岗教师申报任课资格的管理规定
时间:2015-12-15 16:25:15 来源:教学工作部 作者:教学工作部

 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保证教学质量,规范和完善院内教师的上5PX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
资队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 、 申报对象
(一)未在学院承担过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已通过教师任课资格审核后,申请担任新课程教学的教师。
二 、 申报条件
(一)工作年限
具有本科学历的教师须工作 2 年以上,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
教师须工作 1 年以上。
(二)学历条件
申报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职业定向课教学的教师原则上必须具
备本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申报公共选修课的
教师必须具备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次。
(四)特殊情况报学院分管教学领导批准。
三 、 申报程序
(一)我院系、部管理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系、部
负责人同意,方可进行申报。
(二)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教师任课资格申报表》(见附件
1),于规定的时间交各申报课程所属的系、教研室进行资格审查。
(三)通过系、教研室资格审查后,由各系、各教研室安排试讲。
(四)申报课程所属系、教研室须将试讲的相关材料和考评的结果报
教学工作部备案。
四 、 考核 程序
(一)备课
准备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课程介绍、教案(要求至少完成该门课程
三分之一的教学内容,最好为 PPT 形式),并提前一周交三份参加试讲的
教案给申报课程所属的系、教研室。
(二)试讲
试讲由说课和讲课两部分构成,说课时间不超过 5 分钟,讲课时间至
少为 15 分钟。
(三)答辩
依据备课内容,回答测评组教师提出的问题,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 、 测评组教师 要求
(一)职称
原则上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人数
申报课程所属的系、教研室聘请测评组教师,测评组教师由 3 人组成。
(三)考核
测评组教师依据试讲教师的表现,认真填写《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试讲评价表》(见附件 2),依据考核意见最终评定管理岗教师的讲课资
格。
六 、 申报时间
每年的 6 月与 12 月开展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
七 、 其他
本规定由教学工作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教师任课资格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dc5880b6a7dab2d9e46579cd84375f90.doc (32.00 KB)5PX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附件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试讲评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1b27382b2523a3b17aa7c36a16840db4.doc (34.00 KB)
2015 年 12 月 15 日
教学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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