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规范求是学院网络新闻宣传的通知
时间:2017-05-22 11:37:15 来源:求是学院宣传中心 作者:宣传中心记者团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学校宣传部对新闻宣传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网站新闻宣传工作,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确保新闻宣传稿件的时效性和质量,特制定以下新闻发稿标准。
   1、新闻稿件要突出本单位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专题讲座、获奖成果、社会实践、党团建设、文体活动、合作交流、人物风采等方面的重大活动或取得的重大成绩。对于系列活动,如“运动会”、“辩论赛”、“培训活动”等,各单位在写稿时尽量写成总结性的新闻稿件,切忌滥发进行时新闻,注意提高稿件质量。对于组织或班级为主体的常规工作新闻稿件,一般不予采用。
   2、提交的新闻稿件应由各系部主要负责人审核,对稿件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各系部在官网所属系部子网页发布的消息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求是新闻所投稿件新闻要素应齐全,叙述准确客观,有较强的时效性,内容鲜活,标点符号使用恰当,篇幅忌冗长。
   3、新闻稿件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等均应准确无误。
   4、有关系部的名称在新闻标题及稿件中第一次出现一般要求全称,其余可用简称。
   5、新闻稿件中出现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第一次出现一般要求全称且准确无误,其后直接使用人物姓名。
   6、新闻稿件尽量使用第三人称,尽量少使用“我们”、“我系”等第一人称。
   7、保证新闻图片的真实性,不对要图片进行裁剪及后期处理。新闻图片要求画面清晰、曝光适度,人物仪态、环境等得体,格式为jpg。要求单独发送,勿插入文稿中。
   8、宣传中心公平对待每一篇投稿,以质量取用。达到刊发标准的稿件,将会根据后台实时待发稿的情况,按照教育厅对高校新闻的时效性要求,根据新闻发生时间及内容,及时发布到网站各栏目。
   9、宣传中心对来稿有修改权,如有重要修改或涉及重大、敏感问题时会与投稿单位沟通。如果来稿的新闻性(时效性、影响力、重要性、趣味性等)较弱,或写作质量较差将不予采用。
   10、以上未尽事宜在实际工作中请及时与宣传中心沟通解决。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学院宣传中心。
 
求是学院宣传中心A68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017年5月19日A68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号  电子邮箱:qsxy@gznu.edu.cn  邮编:550014
ICP备案号:黔ICP备1300400303号-2  版权所有: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今日IP访问量:0  今日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