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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上学期第一次解除(降低)学生处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9-28 10:49:34  来源:求是学院学生工作部  作者:学生工作部

 各系: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违纪处分等级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于2013年10月18日召开2013-2014学年上学期第一次解除(降低)学生处分会议。参会人员由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委员组成。请相关辅导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如下: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相关材料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请各系以班级为单位于2013年10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后报学生工作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处分等级申请表》;(见附件1)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跟踪教育登记表》;(见附件3)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纸质各一份,以系为单位汇总,纸质材料须有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违纪学生的思想汇报(按学生跟踪教育期的时间确定思想汇报的份数);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处分前后的学习成绩记录表、鉴定报告以及有关专项任务等材料;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六)班级、团支部、同学的座谈会记录;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七)违纪学生处分文件(复印件);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八)违纪学生本人书面申请。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相关要求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请各辅导员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再上报;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受警告处分学生的材料中,只需将《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纸质各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其他相关材料由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审核、归档,不报学生工作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逾期未报的不再催报,直接列入下期再行讨论。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特此通知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处分等级申请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跟踪教育登记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生工作部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013年9月28日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附件1: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处分等级申请表.doc
文件类型: .doc 08ede123f8eafc35dfb6e24260892c30.doc (29.50 KB)

附件2: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xls
文件类型: .xls

bdf50876b2ada8529845b3641c949e35.xls (18.50 KB)jV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附件3违纪学生跟踪教育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0224cb61ad07bc26ea77f62237c9e25.doc (40.5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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