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根据《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关于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违纪处分等级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将于2013年12月19日召开2013-2014学年上学期第二次解除(降低)学生处分会议。参会人员由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委员组成。请相关辅导员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具体如下: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相关材料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请以系为单位于2013年12月16日前将以下材料整理汇总后报学生工作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处分等级申请表》;(见附件1)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跟踪教育登记表》;(见附件3,A4纸正反双面打印)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纸质各一份,以系为单位汇总,纸质材料须有系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见附件2)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违纪学生的思想汇报(学生受处分之日起开始计算思想汇报份数,每个季度一篇,手写);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处分前后的学习成绩记录表、鉴定报告以及有关专项任务等材料;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六)班级、团支部、同学的座谈会记录;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七)违纪学生处分文件(复印件);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八)违纪学生本人书面申请。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相关要求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请各辅导员严格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初审,符合基本条件的在上报;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受警告处分学生的材料中,只需将《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电子、纸质各一份)报学生工作部,其他相关材料由各辅导员负责收集、审核、归档,不报学生工作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逾期未报的不再催报,直接列入下期再行讨论。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特此通知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附件:1.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学生违纪处分或降低处分等级申请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解除处分、降低处分等级学生情况登记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违纪处分学生跟踪教育登记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生工作部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013年12月12日LE2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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