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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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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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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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估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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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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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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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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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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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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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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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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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领导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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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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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委直接领导,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党委或行政主要领导分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专门负责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机构、分工明确、党政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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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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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工作
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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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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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纳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评估。制定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规划、意见和措施等,贯彻执行情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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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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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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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至少每学期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校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各院系支部每学期召开1次以上专题会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每学期分别要听课2课时以上;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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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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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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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生活动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体育文化设施等场所,设施健全完善,使用效果好;主要职能部门办公设施完善,工作档案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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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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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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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有学校师德、教风建设相关制度和措施,教师按照教学规范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执教从严、教书育人;无教学事故,有获各级先进称号的个人或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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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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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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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把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的经历作为评聘职称的条件之一;对辅导员专业技术职务单列指标,单设标准,单独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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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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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管理队伍
2
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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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队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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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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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行任职资格准入制(即新进教师原则上应是中共党员且具备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专任教师师生(全日制)比例不低于1:400;且本科院校专任教师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高职院校专任教师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数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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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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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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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辅导员队伍按师生比1:200配备,本科学历达到100%,其中研究生学历≥30%,95%以上为中共党员;兼职班主任队伍结构合理,分管班级不超过2个,100%为本科学历。新进辅导员研究生比例本科院校要在70%以上(高职高专50%以上)。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研究生配备有专职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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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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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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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团委专职干部达到以下标准:
学生≤5000人,团委专职干部≥3人;学生≤10000人,团委专职干部≥5人;学生≤20000人,团委专职干部≥7人;学生≤25000人,团委专职干部≥9人;学生≥25000人,团委专职干部≥1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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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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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队伍建设
2-2
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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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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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思政工作队伍培养培训、社会实践、挂职锻炼、学习考察等制度,且每学年至少安排1/4的专任教师开展社会实践和学习考察活动,每人每4年至少1次进行脱产或半脱产进修,鼓励支持专任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博士、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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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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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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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思政工作人员职称结构与全校干部教师职称结构相当,有上升趋势。思政课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岗位比例不低于学校重点学科高级岗位设置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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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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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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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各类教师表彰体系中,为思政课教师确定一定比例,进行统一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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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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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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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思政人员选拔、考核、使用、待遇、奖励等方面有制度保障,实施情况好。思政课教师工作量、课酬计算标准与其他专任课教师一致,教师的实际平均收入不低于本校相关专业教师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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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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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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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每年按《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考评指标体系及标准B》对本校思政人员进行考评并达到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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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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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教学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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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学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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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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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重点学科/课程建设,在政策与经费上有保障,有学科建设规划和措施,成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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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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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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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教育部新方案要求,开足思想政治理论课全部课程,在课程设置、学时安排、社会实践等方面符合国家规定。有思政理论课实践教学方案,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进社团、进网络工作有规划、措施,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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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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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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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使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部统编教材。开设“贵州省情”课程,并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教学计划,开足18个课时,且按规定使用省统编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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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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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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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课时和学分,制定并落实形势与政策课集体备课制度。建立有大学生形势政策报告会制度,每学年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学者为学生作形势政策报告,校级党政主要领导每学年至少为学生作2次形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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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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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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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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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执行良好,成效显著;注重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多媒体授课比例本科院校不低于80%(高职高专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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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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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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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制定完整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课堂教学考勤、成绩册、教师教案、档案等资料齐全、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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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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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教学改革与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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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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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均有2次以上组织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理论研究,承担一定科研课题和教学改革课题,本科院校有省直厅局(含厅局)以上项目3项(高职高专1项)以上。学校设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研究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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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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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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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科带头人,专任教师年人均至少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有专著,科研成果应用效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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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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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经费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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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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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有稳定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专项经费,每年不低于同年政府拨给的事业费和收缴学费总额的2%,且逐年有所增加;社会实践、学生活动等专项经费本科院校人均达40元/年(高职高专30元/年)以上;本科院校按在校学生总数每生每年不低于20元(高职高专15元)的标准提取专项经费用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师学术交流、考察、培训等。专项经费使用明确,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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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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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教育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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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党团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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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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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团校教学规划和管理制度完善,每学期党课本科院校不少于40个课时(高职高专不少于36个课时),培训效果明显,且近三年来均有校级主要领导为学生上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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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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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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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科学规范的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与程序,本科院校学生党员人数占学生总数10%(高职高专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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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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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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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以上的学生班级实现低年级有党员,高年级有党支部,组织生活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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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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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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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组织活动有计划、有制度保证,内容丰富、形式创新,活动效果好,学生社团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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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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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实践
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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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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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实践育人工作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落实规定的学时学分,建立有相对稳定的实践育人基地,本科院校有5个(高职高专有3个)以上校级实践育人基地,三分之二的院系(专业)有实践育人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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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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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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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会实践活动年度计划,每个本科生在学期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周(研究生、高职高专学生不少于2周),至少参加过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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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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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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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实训,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三下乡”、科技发明等实践活动。建立深入持久开展学雷锋活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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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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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校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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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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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校园文化建设总体规划,明确牵头部门负责,有校训、校徽、校歌、校史馆等,每年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且打造有自己的校园文化品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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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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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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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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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建有中英文门户网站,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建设,且在我厅组织的评估中达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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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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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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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总体规划,建有思想政治教育专题网站或网页,有专门的网络用户归口管理部门和工作人员,网站或网页管理科学严密,内容健康,无有害信息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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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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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心理健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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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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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作为必修课设置2个学分,32-36个学时,覆盖全部学生;使用省统编教材;根据学生情况和需要开设有延伸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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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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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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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合格的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队伍,专职教师按照师生比1:5000配齐,且每校不得低于2名。定期选派专职教师参加全国、全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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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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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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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心理健康宣传、专题讲座或咨询活动等,建立有大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心理健康危机预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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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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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贫困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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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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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完善的助学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助学体系和工作机构,且工作开展情况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经费达到学校事业收入的4%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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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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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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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严格按要求开展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且社会资助情况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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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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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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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学资金专款专用,足额发放,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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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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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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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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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大学生就业指导和创业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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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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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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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年均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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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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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后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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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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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工作体系和设施完善,对学生宿舍、教室、食堂、浴室等活动场所管理有序,学生满意度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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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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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舆论
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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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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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宣传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力度强,利用网络、报刊、橱窗等开设思想政治教育专版或专栏每月至少有1期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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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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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
方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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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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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在思想政治教育方面拓展新途径、探索新方法,工作有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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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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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工作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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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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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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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学生满意率达85%以上,主讲教师每学年授课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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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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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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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到课率达95%以上,学生成绩优良率达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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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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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育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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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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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加强校园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方案、防范体系等,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开展“整脏治乱”及校园综合治理等工作,营造环境育人氛围,近三年在我厅组织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检查考核中均获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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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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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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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并落实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与社区有合作育人工作机制,每年组织开展合作育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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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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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学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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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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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院校每学年学生获奖人次达30%(高职高专20%)以上;学生违纪率低,违纪处理体现民主、公正和有错必纠的原则,有学生申诉制度或办法,程序规范,执行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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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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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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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风学风建设制度完善,措施得力,考风优良,学习风气浓厚,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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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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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课外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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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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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课外科技文化活动丰富活跃,学生参与度高,效果好,本科院校获得省部级三等(含三等奖)以上奖励达10项(高职院校1项)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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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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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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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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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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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是指在长期办学过程中积淀形成的、本校特有的、优于其他学校的独特优质风貌。特色应当反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显著效果,有一定的稳定性并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得到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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