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阳光招生

招生章程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与学院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章  学院概况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以下简称为学院)(国标代码:13652;办学性质:独立学院;办学层次:本科;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成立于2001626日,由贵州师范大学举办,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2001252号)、贵州省教育厅(黔教计发﹝2001271号)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教发函﹝20049号)确认的新机制本科独立学院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位于有避暑之都森林之城美誉的贵州省省会——贵阳市,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特色,融文学、理学、工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于一体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秉承保证基础、强化实践、突出技能、彰显特色的办学理念,构建一个专业,多个职业发展方向的专业课程体系,培养创新性、应用型本科人才,先后获全国先进独立学院、全国100强独立学院、贵州省最佳独立学院、区域高水平等荣誉称号。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贵州师范大学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监督下进行。学院成立由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实施细则,指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六条  学院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负责录取工作。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七条  贵州师范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学院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八条  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九条  招生批次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章  录取规则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条  学院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当年全国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衡量,择优录取。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一条  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认可教育部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政策。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艺术类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生源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后,在生源省招生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各专业按照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者,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成绩高的考生,若成绩相同录取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文史类相关科目:语文、外语、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数学、语文、综合)。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体育类录取规则:体育类考生专业、文化及综合成绩均达到生源省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者,若专业分再相同,则按普通高考文(理)科顺序规则执行。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的德、智、体等方面进行综合衡量,在符合专业要求的前提下,学院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相同,去除政策加分后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者。我院无分数级差和专业级差。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三条  招生专业安排:学院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已满,同时服从专业调剂的,将根据分数调剂到尚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对低分或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四条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含165cm,女生身高156cm以上(含156cm),身体无残疾、无色弱、无色盲。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五条  学院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但只开设英语为公共外语课程。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六条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将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六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八条  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九条  学院有完善的奖、勤、助、学、贷学生资助体系。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七章  毕业(学位)证书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八章  附则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白云北路397     邮政编码:550014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咨询电话:0851—867714890851—86770323(传真)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电子邮箱qsxyzjb@163.com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院网址:www.gznuqsxy.cn/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imE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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