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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是学院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流程和注意事项
时间:2016-06-07 22:01:12 来源: 作者:党建思政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每位党员在离校时都必须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父母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一、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流程如下:
  第一步,毕业生党员尽快与报到地方或将要转去的单位党组织、街道、乡镇党组织、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进行联系,请报到地方或单位详细说明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往何处,特别是确认有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否则将致使毕业生党员回校重新办理。毕业生党员在核实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
  第二步,与辅导员联系,在统一办理日期内(具体时间以校组织部时间为准)到各系负责办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老师处办理。毕业生党员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具体办法:本人携带学生证或个人身份证到各系办理点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因特殊情况,本人实不能前来,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携带委托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需提交受托人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各系负责办理的老师需做好存档)
  第三步,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实行回执制度。毕业生党员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办理接收手续,并及时将“回执联”邮寄或传真(0851-88344530)至学院党建部。
  第四步,《求是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纸制、电子档)由各系负责开具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的老师整理后上交党建部。党建部负责整理2016级毕业生党员的存根联、回执联和汇总各系《求是学院2016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基本情况表》交学校组织部。
 
二、求是学院毕业生党员在组织关系转移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党员的政治身份证明,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对遗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学院党建部要对该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如需补办,个人要提交检查书和补办申请书,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组织部补办。没有及时报告,导致连续6个月不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均有期限,贵州省内有效期为15天,省外有效期为30天,过期失效,毕业生党员要高度重视、及时办理。党员如无正当理由,离校之后,超过6个月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按照党章的相关规定,作为自行脱党处理。学校不再为其重新办理组织关系转移证明,由此造成党员自动脱党等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三)所有毕业生党员的入党档案材料,均由学院档案室(0851- 88344569)提前统一归入党员本人的学籍档案(即人事档案)中,毕业生党员本人无需自行携带。
  (四)在没有向学院党建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已经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不得重复开具介绍信,因重复开具介绍信造成的后果,由各系负责。
  (五)其他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党建部联系,联系电话0851-8344530。
各系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老师如下:
文传系:杨永昌(88344570)     理学系:  88344547)
外语系:王雪蒙88344535)     美术系:廖异猜88344531)
体育系:  88344532)     社科系付啟洪88344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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