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改革自评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章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章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章 总则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全国学联学生会改革方案》为指导,结合学校学生实际,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建立民主化、规范化、效率化的章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是在中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下,接受共青团贵州师范大学委员会的具体指导,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的群众团体。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作为学院团委和各基层团组织沟通交流的桥梁和纽带,表达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组织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如: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参与学院共青团改革的各项建设工作。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章 会员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条 凡取得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籍、完成注册的本科学生,承认本章程,均可成为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会员。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六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会员在院学生会范围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会员享有参加院学生会组织各种活动的权利,对院学生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有知情权;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会员享有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会员享有要求本会向学院反映广大学生共同需求和对学校各项工作的想法与建议的权利。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七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章程和本会制定的其他各项单行条例、规章;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章 学生会组成机构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八条 学生会是全院学生的群众组织,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集体负责制。学生会主席团对学生会各成员负责,定期向学院团委报告工作并接受学院团委的监督。学生会的组成人员是: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共同指导;4名执行主席;各部部门负责成员及委员组成。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九条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中枢部分,行使下列职权: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执行本章程,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及学生委员会的相关决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决定除应由学院团委决定的学生会重大问题;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公开选拔并向学院团委会议提名学生会各类工作机构负责人的人选;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召集学生会主席团会议、部门负责成员会议、学生会全体会议;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组织开展学生会各类活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六)其他应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开展的工作。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条 学生会根据工作职能,设立相应工作部门,对原有部门设置进行调整时,由学生会主席团提出议案和具体调整方案,报请学院团委审议决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一条 学生会各部门实行部门负责成员负责制,设负责成员两名。部门负责成员经公开选拔产生,在学生会主席团带领下开展工作,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学生会部门负责成员及其下级成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学年。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二条 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学生会必须定期召开全体成员大会,对一段时间的工作进行总结,落实计划安排,布置下阶段工作。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学生会主席团及各部部门负责成员也必须定期召开会议,各部部门负责成员须向大会汇报本部近期将要开展的工作及安排。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学生会成员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者早退。每次会议均实行签到制度,凡是因有事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必须事前向各部部门负责成员请假,并将请假条交与主席团。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三条 工作制度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式两份本部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存档;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办公室负责拟定各部门电子档档案归档制度,拷贝一份至学院团委,纸质档装订成盒,以便日后保存、调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制度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学生会日常开支由学生会组织秘书长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学生会各部门的报销凭条一律采用发票,不得乱报或虚报金额,由主席团指定办公室进行审计和监督。任何活动的经费使用都必须在活动开展前的计划书上打出经费预算,以节约高效为宗旨。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章 学生代表大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五条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会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经各系党总支同意,由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学院、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院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各系团总支推荐,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学院团委审核后确定。各系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各系团总支同意,由各系党总支确定。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六条 学代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各系团总支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系、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代表要体现广泛性。学代会选举结果应当向大会公告,并经同级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学生会组织备案。在学代会召开期间,学代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有权参加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学生代表大会及其他相关会议;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可以提出一切有关学生自我管理和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议案;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参加列入大会议程的选举事项,包括选举或被选举的权利;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有权对大会交付表决的议案、报告及有关事项或人事任免进行表决。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代会代表履行以下义务: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认真履行职责;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遵守大会要求、执行大会决议、服从大会安排的义务。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七条 学代会行使下列职权: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决定本届学生会的工作方针;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审议、修改学生会章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主席团;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审议代表提案,审议和决定应由学代会议决的其它重大事项,并作出决议;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章 附 则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所有。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布之日起施行。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的规定,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由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候选人的差额率不低于应选人数的20%,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班级团支部、系级团总支推荐,学院团委同意并通过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五、经学院党委批准,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共6名。其中:应选主席团成员4名,差额2名。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七、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选票上所列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反对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的“符号”栏内划“○”,不赞成的划“×”,弃权的什么也不划。每一选票选4人(含另选人),超过4人的按废票处理。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右方的“符号”栏内划“○”。填写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该候选人的这一票作废。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投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八、候选人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一半的,方能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进行投票;进行重新投票时,不论被选举人所得的赞成票是否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以得票多的当选。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九、大会选举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共3名。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酝酿推荐,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从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提交大会全体代表表决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十、大会选举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5名,共6名。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秘书处从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提请大会主席团确定。计票工作在总监票人和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十一、计票结束后,被选举人所获赞成票情况由总监票人按所获赞成票数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十二、本办法经会议通过后生效。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六、院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召开时间:2020年11月27日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求是讲堂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代表数量:135名学生代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四)主要议程: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听取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审议和通过第一届学生会工作报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审议通过大会提案审查情况报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选举产生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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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代会开幕式现场)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学院党委书记陈辉林讲话)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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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填写选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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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代表进行投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大会顺利闭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七、院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代表名额、构成的比例及分配原则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根据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全国学联印发《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关于“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学代会代表中非院、系级学生会骨干比例约占61%;学代会代表中女代表各不低于总数的25%,少数民族代表各不低于总数的25%。代表名额以各系为单位划分选区,以各选区学生人数为基础,按照1%的比例,充分考虑代表的广泛性、代表结构以及工作需要进行分配。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结合各选举单位实际情况要注意代表结构的合理性、广泛性,注意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级的代表,尤其是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代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代表条件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须是本院在院并正式注册的学生;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政治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勤奋工作,求实创新;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4.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起先锋模范作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5.有事业心、上进心和责任感,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6.热心团的工作和学生工作,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为学校建设和团学事业做出一定贡献。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三)代表的提名和选举产生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1.正式代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在各系党总支的指导下,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分配的名额及构成要求,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自下而上,经过充分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名单,经各系党总支、团总支同意后,分别由各选举单位组织学生代表会议进行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20%。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2.列席代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根据名额分配,由院学生会和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协商,各团支部推荐产生。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3.特邀代表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根据大会需要,由院学生会确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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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院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章 总则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一条 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条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共同参与的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会。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条 主席团成员和各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期末。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二章 日常考评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2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2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2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带头勤奋学习,学好专业知识,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15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院赢得荣誉。(5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2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院,帮助有效解决。(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善于开展符合学院特点、适合同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2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严格遵守《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和《关于学联学生会工作人员改进作风服务同学的若干规定》,践行学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1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三章 集中考评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包括提交总结材料和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总分100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总结材料要根据述职评议内容做到实事求是、全面规范、简明精练,能够综合展示个人在部门任职期间参与工作成效、活动举办等表现情况,能够完整地报告本学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计划。(5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这一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分)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四章 评议结果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三条 述职评议结果总分超过90分(含9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好;70分—79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五章 附则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四条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可在各系党总支和团总支指导下,参照本办法制定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院学生会备案。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九、学院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进行统筹谋划,构成党委统一领导,团委具体指导的工作体系,党委及团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同时为提高学生会成员政治素养,院党委密切关注学生会骨干纳新、述职评议等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学生会成员选用条件,提高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能力。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议学代会召开工作,听取学生会深化改革推进情况。充分体现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学生会组织工作,关注学生会改革进程、实施状况。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L45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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