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活动室是党的基层组织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为规范管理和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作用,特做出如下规定:
一、活动室实行值班制度和活动登记制度。院党建思政部每天派专人在活动室值班,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使用党员活动室开展各类活动,必须做好登记。
二、活动室每周一至周五开放,各支部需使用活动室,支部书记向党建思政部提前递交申请表。
三、进入党员活动室的同志要爱护书籍、报刊杂志,爱惜活动室配备的所有物品,用后按原样摆放。
四、活动室存放了各类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资料,供党员和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学习,各类图书、杂志等资料原则上只能在室内使用,如需外借,经管理人员同意,持学生证填写借阅记录,如有丢失,按原价赔偿。
五、活动室内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乱扔脏物等,使用后要及时清扫,保持整洁。
六、值班人员离开时要关闭电源及关好门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