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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6-04-01 16:13:32  来源:学生工作部  作者:学生工作部

 Zbv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

各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健康、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充分展现青年学子的时代风采,挖掘典型、树立榜样,促进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的要求,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际,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生为本,保证思想政治教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提高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培养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活动主题
      “求是学子·榜样力量”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评选工作有效开展,特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万  
副组长:张怀德
:喻    胡剑雄  杨  丹  卢莅莎  李  阳
杨  灿  姚嘉笛  任  娜  吴婷婷
四、评选范围
    (一)评选对象:全院在校学生
   (二)评选名额:由各系初选,每个类别推荐1名学生参加学院评审,由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每个类别评选出2名作为正式候选人参加最终评审。
      五、评选时间
系级评审:2016年3月31日—4月20日
学院评审:2016年4月20日—5月10日
六、评选类别、条件
本次评选活动采取分类评比,共评选“学业领航之星、自立自强之星、创新创业之星、志愿公益之星、文体才艺之星、工作垂范之星”六类优秀大学生,每类评选出2人,评选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勤奋好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品德良好,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积极进取,成绩优良。
(二)具体条件:
1.学业领航之星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学习优异,学习成绩要求:2012级学生入学以来平均成绩班级排名第一,2013、2014、2015级学生2014-2015学年平均成绩班级排名第一;
3)入学以来无补考、重修科目;
4)获得省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5)思想素质较好,在学生中起到学习表率作用;
支撑材料:班级平均成绩排名表:2012级提交入学以来班级成绩排名表,其他年级提交2014-2015学年班级成绩排名表,加盖系章,省级三好学生荣誉证书及其他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2.自立自强之星
(1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有较强榜样、示范作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品学兼优,自强不息,获得过院级三好学生以上称号;
支撑材料:班级学习成绩排名表:2012级提交入学以来班级成绩排名表,其他年级提交2014-2015学年班级成绩排名表,加盖系章;院级三好学生及以上奖项荣誉证书复印件。
3.创新创业之星
(1热爱创业,善于创新,创新能力较强;
(2在创新创业竞赛中表现积极,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或组织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在大学生创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支撑材料:具体实施的创新创业项目或策划的创新创草案等相关证明材料,获得校级以上奖项荣誉证书。
4.志愿公益之星
(1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志愿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
(2志愿服务时数不低于200小时,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被评为优秀队员等;
支撑材料:参加各类志愿公益活动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
5.文体才艺之星
(1多才多艺,文体能力突出;
(2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比赛,经常代表学院外出表演;
(3积极参加或组织学院各类文体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积极,获得师生认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支撑材料:参加文体活动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
6.工作垂范之星
(1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2担任学生干部职务一年以上,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组织大型活动效果好工作能力强;
(3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成绩突出,获得师生认可,起到良好的带头作用;
(4获得过省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支撑材料: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表:2012级学生提供大一到大三各学年班级排名表,2013、2014、2015级学生提供2014-2015学年班级排名表,加盖系章;任职情况、工作事迹等相关材料。
七、评选细则
(一)评选程序
1.宣传动员阶段(331日-410
宣传工作进班级,确保学生关注和参与本次活动,并接受咨询。
2.选拔推荐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学生通过个人自荐、班级推荐等方式报名参加,各系进行第一轮评审,对照评选条件推送符合要求的候选人交至学生工作部。
3、预审阶段(4月20日-4月25日
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按评选条件对各系推选的候选人进行复评,评选出12名正式候选人。
4、网络投票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学院将12名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在网上进行展示,同时通过微信、微博、网站进行投票,网络投票结果占总成绩15%。
5、终评阶段(4月30日-5月10
评审委员会将组织12名正式候选人进行现场展示和答辩,使广大师生充分了解候选人事迹,最终由评审委员会评选产生6名榜样人物和6名榜样人物提名奖。
(二)评选环节及评分比例:
本次评比共分为网络投票、个人风采展板、个人先进事迹报告和评选汇报四个环节,每个环节总分100分。  
个人总成绩=网络投票得分×15%+展板得分×20%+先进事迹材料得分×15%+评选汇报得分×50%。
1.网络投票:由学院统一将候选人事迹材料通过微信、微博、网站发布,进行网络投票。
2.个人风采展板:展板由学院统一提供模版,各系自行制作内容,展板要展现个人的良好风貌。
3.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500字,题目自拟;题目为二号方正小标宋简体;标题下为系别、姓名,三号楷体GB2312字体;正文为三号仿宋GB2312字体;行间距为固定值28磅;事迹材料正反双面打印。
4.评选汇报:由候选人进行现场汇报,评审委员会现场评分,参评学生须自行准备PPT和汇报材料进行汇报
八、材料报送
(一参评学生提供材料和要求
1.求是学院2016年“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候选人登记表;
2.求是学院2016年“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3.参评学生25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和200字个人简介;
4.事迹材料反映个人事迹学习、生活情况
5.近期彩色生活照片5寸1张和证件照片蓝底2寸1张(照片只需提交电子版)
(二所有材料上交电子与纸质各一份,4月20日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
九、工作要求
(一)广泛组织发动。要高度重视,组织力量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实现活动影响全覆盖,达到对学生思想引领工作贯穿于活动的整个过程 
(二)认真推荐评选。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各要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认真填报有关材料,扎实做好推荐工作。
(三)注重宣传报道。要结合实际活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努力扩大活动影响力树立学生典型,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
(四总结评选经验。活动结束后,各系要通过经验交流会、主题班会和主题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巩固活动成果,深化典型宣传。
十、表彰与奖励
本次评选活动设“榜样学子”和“榜样学子提名奖”两个奖项:
(一)“榜样学子”6名,取各类别总分排名第一者,授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榜样学子”荣誉称号,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1500元/人)。
(二)“榜样学子提名奖”6名,取各类别总分排名第二者,授予贵州师范大学求是学院“榜样学子提名奖”荣誉称号,由学院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500元/人);
各类别评比中如出现无符合条件者的,将自动空缺该类别评比。
十一、其他
(一)联系人:杨灿,联系电话:0851-88344550;
(二)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部统一补充、解释。
    特此通知
 
    附件:1.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候选人登记表
              2.求是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候选
                  情况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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